香港证监会:准许合资格虚拟资产期货ETF在港公开发售
摘要: 随着港府宣布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香港证监会10月31日亦宣布,准许合资格的虚拟资产期货ETF在港公开发售。香港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兼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10月31日在香港科技周上表示,
随着港府宣布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香港证监会10月31日亦宣布,准许合资格的虚拟资产期货ETF在港公开发售。
香港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兼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10月31日在香港科技周上表示,香港证监会正研究设立一个制度,向可供投资于主流虚拟资产并设有妥善投资者防护措施的ETF(交易所买卖基金)给予认可。
除了适用于ETF的现行规定外,香港证监会同日发布的《关于虚拟资产期货ETF的通函》指出,该类ETF还须符合其他额外规定,包括管理公司相关经验、投资策略、披露及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比如相关ETF的管理公司须具有良好的监管合规记录,以及至少3年在管理ETF方面的经验等;亦须证明合资格的虚拟资产期货具有足够的流动性支撑相关ETF的运营等。
梁凤仪表示,初步阶段,预期相关资产将限于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买卖的比特币(Bitcoin)期货、以太币(Ether)期货。上述通函则进一步确认,在此之后会考虑酌情扩大合资格虚拟资产期货市场的范围。
早在2022年1月,香港证监会就曾发布《有关中介人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联合通函》,其中就分销虚拟资产相关产品、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等做出指引,规定中介人若要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必须与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合作;且服务对象只能为专业投资者。迄今为止,共有8家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和一家虚拟资产交易所获该会认可。
该通函亦准许在传统交易所买卖的少数虚拟资产相关衍生产品分销给零售投资者,但产品须在指定司法管辖区获核准售予零售投资者,分销过程亦须满足其他规定。
梁凤仪解释,以往政策制定,包括2018年首度引入虚拟资产监管框架时,是考虑到当时的加密资产市场仍相对较新,且加密资产的波幅较大,为审慎起见,加上了前述防护措施及限制。
事实上,自2021年美国首只比特币期货ETF上市后,多只虚拟资产相关的ETF产品陆续在全球多个市场发行,越来越受到零售及机构投资者的关注。香港证监会的产品调查则显示,投资者通过海外平台购买的虚拟资产基金,由2020年的800万港元激增至2021年的100亿港元。梁凤仪认为,目前是检讨“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规定的适当时期。
香港交易所联系营运总监及市场联席主管姚嘉仁表示,港交所欢迎香港证监会的公布,即准许以虚拟资产为基础的ETF在港上市。
港交所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香港ETF市场的新资产净值达100亿美元,为过去六年以来的新高;2021年年底,香港ETF市场录得10亿美元的平均每日成交金额,较2019年的6.5亿美元显着增加,意味着市场流动性的提升。姚嘉仁表示,为进一步加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并支持香港作为亚洲首选ETF市场的持续发展,“我们非常期待虚拟资产领域将带来的机遇”。
此外,梁凤仪亦透露有关证券型代币发行(STO)的最新进展,表示“若制订好适当的保障措施,便会调整监管对策,并允许散户投资者参与相关投资。”香港证监会认为,代币化证券即是在区块链上以数码形式表示的传统证券,应以处理现有金融工具类似的方式看待。
梁凤仪在发言中表达了“创新与监管合璧”等主旨,表示在采取相关监管方针的同时,亦支持相关创新技术、分布式分类帐技术(DLT),以及对扩展香港金融科技的欢迎等。她指出,香港证监会将就新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制度展开公众咨询工作,就是否放宽“只限专业投资者”这项规定,咨询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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