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提出新要求
摘要: 2月10日,太原市煤炭系统召开会议,对2017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煤炭行业扎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杜绝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再上新水平,3座矿井达到安全质量
2月10日,太原市煤炭系统召开会议,对2017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煤炭行业扎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杜绝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再上新水平,3座矿井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新建6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全面启动煤炭系统万人培训工程。
煤炭部门要求,牢固树立总体安全观,在安全与生产建设、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坚守安全底线,坚决服从安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模式,出台《太原市煤矿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太原市煤矿主体企业监管办法》等制度,对煤矿企业实施四个一批(规范有序管理一批、严厉打击一批、停建缓建一批、适时关闭一批)管理措施,提高监管效率,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煤矿图纸交换制度和年度采掘计划审核备案制度,全面掌握煤矿企业生产建设的真实情况。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2017年全市竣工投产矿井全面升级,达到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新建煤矿投产前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针对前几年煤炭市场疲软,部分煤炭企业安全意识有所松懈的实际,煤炭部门还要求在全市煤炭系统开展万人培训工程,在煤炭从业人员中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在重点做好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施工队伍从业人员入场安全培训为主的全员培训的同时,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主体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专业知识和素质提升培训,以进一步提高煤炭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水平和行政履职能力。初步预计,2017年煤炭行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将达到1.6万人次。
(关键字:太原 煤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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