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实控人被查 此前曾要求罢免现任董事会
摘要: 金龙机电(300032)5月10日晚间公告,因信息披露事项,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美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金龙机电(300032)、股吧】(300032)5月10日晚间公告,因信息披露事项,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美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金龙集团及管理人此前曾要求罢免现任董事会,但他们的提案被董事会拒绝提交到股东大会上来。
据相关媒体报道,金龙控股集团此前向金龙机电董事会提议,请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附上审议议案:具体包括审议《关于罢免黄磊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戴铭锋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戴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肖攀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罗瑶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与此同时,金龙集团还提交一份《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涉及到关于选举袁放、苏树安、袁子良等8人为董事或独董的议案。
金龙机电《公司章程》显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占普通股总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单独或联合提出董事候选人。不过,金龙集团的罢免提案遭到董事会否决,拒绝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还在上月底召开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之前的董监事继续留任。而京师律师事务所则表示,经律师审查,金龙集团及金龙集团管理人向公司提交《关于提请增加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中未有以下材料:1、提案人关于提案符合《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声明;2、提案人保证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声明。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关于对金龙集团、金龙集团管理人提交临时提案的上述审查意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金龙集团及管理人要求罢免现任董事会是在今年四月初的事情,但他们的提案被董事会拒绝提交到股东大会上来。如今,金龙集团遭到立案调查,其对公司的控制力可能会更加削弱。鉴于控股股东遭到立案调查,在5月10日晚间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索赔。不过,实控人遭查是否会平息公司内争仍有待观察。2018年4月,自然人股东万忠波与金龙集团股东签署《金龙控股集团及及其关联主体资产重组框架协议》,金龙集团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均归万忠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享有和承担。随后,金龙机电高管层“大换血”,金龙控股集团掌门人金绍平不再担任上市公司金龙机电董事及其他职务,选举黄磊、戴铭锋等人组阁新一届董事会,其中黄磊当选为董事长。不过,2019年3月,汉邦国信及万跃萍与金龙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签署了《金龙控股集团及其关联主体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而金龙集团之所以提请召开金龙机电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罢免黄磊等全体董事,则是声称由于该份《终止协议》没得到执行。如今金龙集团自己先遭调查,是否会做出进一步的反击难以判断,这也给未来股价带来不确定性,有意索赔的投资者可以联系13072555632进行咨询。更令金龙集团在内争中居于不利地位的,是他们窘迫的近况。金龙机电4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金龙集团一致行动人金美欧持有的公司股份482万股被司法冻结,冻结开始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冻结结束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冻结股份占其持股比例为约16.72%。与金龙集团的窘况相反,金龙机电近来数据不错。金龙机电近日发布一季报,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14亿元,同比增长76.94%;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44.7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883.5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105元。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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