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老赖”名单威力显效 易事特实控人缴纳1.28亿罚款
摘要: 易事特7月5日午间公告称,公司实控人何思模5月25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已按照决定书向证监会足额缴纳罚没款1.28亿元。公司已取得何思模就上述罚没款缴纳完毕的凭据。证监会公布第二批“老赖
易事特(300376,股吧)7月5日午间公告称,公司实控人何思模5月25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已按照决定书向证监会足额缴纳罚没款1.28亿元。公司已取得何思模就上述罚没款缴纳完毕的凭据。证监会公布第二批“老赖”名单三天,何思模缴款,威力初显。
何思模操纵股价之事起于2015年公司的一份员工持股计划。2015年2月,易事特宣布实施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以及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600811,股吧)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同年6月,该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锁定期为2015年6月29日至2016年6月28日。
到2016年11月,易事特发布当年度高送转预案,“10转30派0.9元”的方案刺激公司股价连续涨停,股价一路攀升。而在此期间,何思模卖出员工持股计划中96.15%的股票,由此获利约6077万元;同时还利用他人账户买卖易事特股票获利约323万元。两项所得共计约6400万元。
证监会披露,何思模滥用提案权,以拉高股价为目的,控制提出并公告“高送转”预案提案的时点,决策卖出员工持股计划等,决定对何思模没收违法所得约6400万元,并处约6400万元罚款。
该公司今年5月25日也公告了这一处罚决定。之后何思模递交了辞职报告,称为便于公司开展融资活动及更好的培养新一代管理者,经慎重考虑,决定辞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职务。
作为易事特的实控人,何思模直接持有公司32万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3.0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50.56%。即便以目前股价4.75元计算,何思模身家也高达6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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