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B:“16BOE01”2019年付息公告
摘要: 特别提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20日,凡在2019年3月2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
特别提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20日,凡在2019年3月2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年3月2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发行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BOE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358)至2019年3月21日将期满3年。根据本公司“16BOE0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BOE01
3、债券代码:112358
4、发行总额:100亿元
5、存续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3.15%。
7、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8年3月21日。
10、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3月21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601066)、股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5、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5%,每手(面值1,000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31.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5.2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1.50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年3月20日
2、除息日:2019年3月21日
3、付息日:2019年3月21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9年3月21日,下一付息期利率:3.15%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3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BOE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居民企业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对于持有“16BOE0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扣税后每手“16BOE01”实际派息为人民币31.50元。
4、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苏雪飞、王艺敏
咨询电话:010-64318888转
传真:010-64366264
八、相关机构
(一)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
联系电话:021-68801565
传真:021-68801551
(二)联席主承销商
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联系人:舒明月、帅珍珍
电话:021-61118607/61118613
传真:021-61118973
2、【东兴证券(60119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王伟洲、王艺霖
电话:010-66551360
传真:010-66551366
(三)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负责人:林源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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