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B:关于收到退税事宜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税收票证统一样式的通知》、《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税收票证统一样式的通知》、《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的公告(深国税公告2011第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返还。
因此,本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提出了退抵税(费)的申请。 日前,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国税南通﹝2017﹞58056、57981、57986号),经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决定对本公司生产的彩电产品中的嵌入式软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本公司于近期收到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656.68万元,该部分退税所得将相应增加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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