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关于来宾市16/17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县(区)物价局,各蔗糖生产企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2016/2017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问题的通知》(桂价电[2016]24号)文件精神,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各县(区)物价局,各蔗糖生产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2016/2017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问题的通知》(桂价电[2016]24号)文件精神,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16/2017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全市统一的普通料蔗收购首付价政策。
2016/2017年榨季我市普通糖料蔗收购首付价定为480元/吨。
二、糖料蔗收购价格继续采取蔗糖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的管理方式。每吨普通原料蔗收购价格480元与每吨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6470元挂钩联动,挂钩联动价系数维持6%。
三、继续实施糖料蔗优良品种加价政策,假发优良品种推广力度。对桂糖29号、桂糖31号、桂糖32号、桂糖36号、桂糖37号、桂糖40号、桂糖42号、桂糖43号、桂糖44号、桂糖45号、桂糖46号、桂辐98/296、桂柳05136、桂柳2号、福农39号、粤糖93/159、粤糖00/236等17个优良品种实行加价,加价水平为30元/吨。各县(市)可选择上述5个人一下品种作为当地加价推广的新品种,并报市物价局、市糖办备案。优良品种一经选定,三年内维持稳定;对糖料蔗劣质淘汰品种及减价幅度由各县(市)确定,在选择加价品种和劣质淘汰品种上要充分考虑周边县(市、区)的衔接与协商。
兴宾区每吨加价30元的优良品种为:桂糖29号、桂柳2号、粤糖93/159、桂柳05136、桂糖42号。
兴宾区的淘汰品种:粤糖133、粤糖128、台糖98/0432每吨收购价格400元;台糖97/5569每吨收购价格390元/吨;无名蔗(特指农民个人引进种植的、未得到自治区主管和权威部门审定命名的甘蔗)每吨收购价格380元。上述所有淘汰品种均不再给予二次结算。从2017/2018年榨季起,兴宾区将桂糖03/2287列为淘汰品种,在普通品种首付价的基础上降50元/吨。
其余未列入的品种均视为普通品种。
四、继续实行全区统一的二次结算价格标准。在2016/2017年榨季仍按《广西糖料蔗价款二次结算价格核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继续全区统一的二次结算价格标准。
五、及时做好糖料蔗首付价款的兑付工作。各制糖企业要按上述规定的首付价与糖料蔗生产者结算首付蔗价款,若制糖企业与农民签订了订单合同的,订单合同价格不低于上述规定首付价,可按合同规定兑付。糖料蔗入厂一个月内兑付完毕,各县(市、区)价格,糖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首付糖料蔗价款兑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糖料蔗生产者的利益。
六、密切关注、分析市场糖价变化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目前市场糖价呈探底企稳态势,未来市场糖价难以准确预测。为此,应加强食糖市场供求和价格的调研,密切关注、分析市场糖价变动情况,适时采取针对性的调控措施,以维持食糖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同时,为稳定蔗区秩序,调动糖料生产蔗砍蔗进厂的积极性,如糖价大幅上涨时,有必要采取蔗糖价格提前联动措施,为提高时效性,及时落实由自治区物价局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根据市场糖价运行情况和实际需要商自治区有关部门后确定实施糖料蔗价格提前联动政策。
七、提前公布2017/2018年榨季糖料蔗收购指导价格。为充分调动农民种蔗的积极性,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在食糖价格不低于2016/2017年榨季的前提下,2017/2018年榨季糖料蔗收购指导价不低于上榨季。
八、鼓励制糖企业积极探索推行订单农业。制糖企业要积极探索订单农业的做法,做好今后市场分析和预测,与蔗农提前签订收购订单,保障蔗农稳定的收益和企业原料的供应。
来宾市物价局 来宾市糖业发展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价格,桂糖,糖料蔗,品种,2017